同工不同酬是在少数国企中存在的现象。与许多员工默认了这种不平等待遇不同,管道局下属公司负责法务的杨子珑就较起了真。2018年5月,他将管道局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工资差额、节假日工资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等(合计)超过60万元。
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的中油管道一公司驻地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苏杰德 摄
杨子珑刚刚结束了在烘培店的学徒实习期。对于已经33岁的他来说,转行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原工作单位管道局工作了近10年后,他竟和这家央企对簿公堂。
管道局全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据由其改制而来的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程公司)官网介绍,其修建的油气管道总里程超12万公里,还曾参与西气东输管道系统的建设。改制后的管道工程公司还被注入中石油集团工程资产上市平台中油工程(600339,SH)。不出意外,作为“石油子弟”,杨子珑也许会与父母一样,在石油系统待一辈子。
但就是在拥有石油央企、上市公司双光环的管道局上班时,杨子珑遭遇了长期以来涉嫌违法违规的同工不同酬,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管道局没有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每个月到手的钱和正式工差得挺多的,想到一直在接受这种待遇,心里确实有点儿难以接受。”杨子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般员工干到法务人员的杨子珑咽不下这口气,也收集了足够的证据。2018年5月,他将管道局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工资差额、节假日工资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等(合计)超过6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作为上市公司旗下资产,管道局各个分公司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并非个案,甚至是普遍现象。虽然这一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作为石油体系内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型代表,在2017年注入上市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管道局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而这与其多年来市场化改革迟缓、经营低迷不无关系。
“石油子弟”艰难讨薪路
杨子珑是一个典型的“石油子弟”,父母在管道局工作了一辈子。2009年7月,杨子珑和数百名石油子弟一起,顺利进入管道局工作,被分配到管道局下属的分公司,用工性质为市场化用工。
市场化用工——从进入管道局工作的那天起,杨子珑的身份就已确定。据他介绍,管道局内部,用工分为合同化、市场化和劳务派遣。合同化员工与管道局直接签订合同,也就是所谓的“正式工”。市场化员工则是与管道局二级单位签订合同。
“那个时候上班,一个月到手1000元冒个尖儿,有的时候是900多元。但是正式员工,一个月基本工资都要到两千九,三千出头了。这还不算奖金。”刚入职不久,杨子珑就与正式工在收入上拉开了差距。
杨子珑拿出2016年2月的工资数据表格,上面详细记录了他和同一时期,同一岗位正式工的工资数据对比。正式工仅交通补助、误餐费就有760元,加上其它补贴,多出了1000多元。
“每个月到手的钱和正式工差的挺多的,想到一直在接受这种待遇,心里确实有点儿难以接受”,杨子珑告诉记者,“大家都是朝九晚五,我这么努力工作是为了啥。”看起来,杨子珑对同工不同酬的制度安排颇为不满。
2009年~2014年,杨子珑先后参与建设了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的浮式LNG输气管道工程。2015年,他回到了管道局下属公司机关的经营管理部,同时负责公司法务。
在负责公司法务的这段时间里,他能够接触到公司的方方面面,对于不同类型员工之间的差异,公司薪酬办法的合法性等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由于手上没有每名员工详细的工资条,杨子珑在负责公司法务期间,只能一点点搜集证据。
2018年初,杨子珑自觉准备已较为充分,就开始私下向公司领导反映这一问题,寻求补偿。不过这个过程中,公司一直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杨子珑表示,自己不但没拿到赔偿,反而被公司安排转岗、待岗等,受到“排挤”。
2018年5月开始,杨子珑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讨薪,而这条路远比他想象的艰难。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并不少见,但按照相关司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一般人难以搜集到有力证据。
北京益清律所律师刘爱君告诉记者,法律上的同工,指的是同样岗位,工作内容一致。但同工同酬并不是说每个员工工资完全一样,而是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浮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同工同酬的规定本身也是比较宽泛的。同样的岗位,工作内容是否一样,这个需要员工举证。
去年5月14日,杨子珑向廊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天委员会就接受了申请材料,但5天后仍然没有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随后,按相关程序,杨子珑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者赔偿工资差额、节假日工资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等(合计)超过60万元。一审法院驳回了杨子珑的请求,法院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而这源于管道局改革过程中企业主体的复杂设置。
一审诉讼请求被驳回之后,杨子珑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管道局“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相关证据。二审法院认为,涉及的三家公司的关系,是公司系统内体制问题,杨子珑的诉求及理由系劳动用工制度出现的情况,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法院驳回杨子珑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法院的判决,杨子珑的代理律师王东波认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一审、二审皆被驳回,2019年3月21日,杨子珑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请求。对于杨子珑来说,此次提请再审可以说是他最后的机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工不同酬并非个例
实际上,杨子珑所遭遇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并不是个例。
不止是杨子珑所在的公司,管道局旗下其它公司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位入职超过四年的女员工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合同化、市场化两种员工薪资差距要小一些,基本工资的差距在四五百元左右,而在津贴、房补等补贴上,市场化用工还比合同工少两三百元。她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工资条,这些信息也是从合同工那儿探听到的。
3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的杨子珑所在公司,以求职者的身份与近10名员工进行了沟通——他们清楚地知道合同化和市场化的差别,并且默认了这种不平等的待遇。
一位女性员工介绍,她是合同化员工。当被问及合同化和市场化两者有何区别时,她说:“合同化是正式的呗。”
身份的不同直接影响员工的收入水平。负责质量检测的一位员工介绍,他所在的部门有一百多人,其中市场化员工20多个,合同化员工80多个。据他介绍,干一样的活,市场化员工和合同化员工的薪资差距有一两千元之多。
国资问题研究专家祝波善认为,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在很多国企都并不鲜见。按理来说,多年前国资委就已推动三项制度改革,以真正解决工资、人事、劳动制度的问题。这样,理论上可以使人员流动较为顺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现同工同酬。但实际上,在一些相对较强势的央企,员工还是有正式工和非正式工等区分。
祝波善表示,国企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高层考核待遇已经相对规范,但在中下层,推进改革还是有些困难,进入国企的正式员工往往有一定背景,有些国企主要是招其他人来干活。这种用人用工现象,造成某些国企机构臃肿、效率低下。
在管道局一家分公司大门口,两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介绍,市场化用工很少招了,“招也轮不到你,很多人在排队。没有‘关系’,想都不用想。”
祝波善认为,如果公司市场化程度不高,要真正解决人能进能出的问题就很难。所以,只要一个人以比较好的身份进去了,实际上就是进了保险箱。
对于记者的求职意向,上述负责质量检测的员工劝说不要在这求职,可以去同城的新奥燃气。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不去新奥燃气时,他想了想,答道“实在不行了再考虑。”
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管道局分公司缪姓负责人。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员工反映公司存在同工不同酬问题时,他却表示“没有”。而当记者提到这名员工是杨子珑后,他笑了两声,说道:“他正跟我们打官司,他起诉我们,我们也在起诉他,两家有争执,(杨子珑)属于恶意诬告、诽谤。”
混改上市仍未解决历史包袱
杨子珑2009年入职时,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一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局一公司)。在2016年,中石油集团将旗下工程资产重组。作为重组重头戏,管道局将主要资产划转给管道工程公司,再将该公司转让给中石油集团,并在2017年以超过80亿元的作价,与其他资产一起,通过借壳登陆资本市场。
按照此次重组计划,杨子珑所在的分公司是管道局划转的重要资产之一。管道局一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国内最早从事管道建设的专业化队伍,也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现代化大型管道施工企业。
同工不同酬纠纷涉及到这家老牌管道工程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与其多年来改革迟缓、经营低迷不无关系。
从2015年起,我国开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此轮国有企业改革措施中,就包括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也是在2015年,杨子珑从地方项目部回到机关,开始负责分公司法务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杨子珑也享受到了改革的益处,公司不仅为其缴纳了2016年全年住房公积金,并为其多补缴了2015年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2016年,中石油集团开始推动旗下金融资产和工程资产重组上市。2017年2月,中油资本(000617,SZ)率先登陆深交所,紧接着中油工程登陆上交所。两家公司“正式登陆国内资本市场,标志着中石油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然而,中油工程在重组中和重组后似乎并未解决员工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历史问题。杨子珑所在的公司没有将他2016年之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完,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依旧存在。
同一时期重组上市的中油资本在重组公告中专门提到,公司及下属各金融企业不存在较重大的拖欠员工工资或未按时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承担置入资产相关员工工资、社保有关的隐形负债的风险较低。但中油工程在重组报告中并没有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说明。
旗下公司是否存在同工不同酬、拖欠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情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中油工程,但截至发稿时暂未接通。
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认为,借壳上市标准等同于IPO,资产注入方需要出具承诺,为标的资产在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方面的风险兜底。但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公司缴纳的人数覆盖大部分员工,当地社保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合规证明,其他没有缴纳的有合理原因或客观情况予以解释,就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
与重组上市时的速度相比,成立几十年的管道局长久积累的问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特别是在行业环境变差,公司盈利能力变差的情况下,公司的改革或将变得更加困难和紧迫。
以注入上市公司的管道工程公司为例,上市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也就是注入上市公司前,该公司实现营收155.63亿元、净利润4.24亿元。但在注入后的第一年,尽管其营收增长至179.78亿元,但净利润却下滑至3677.77万元。2018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亏损6206.9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管道局的人事问题在中石油集团内部也曾被提及。2017年3月,中石油集团对管道局反馈专项巡视中就提到了,管道局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不严格,存在部分单位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机构人员超编,岗位设置不规范,管理层级多等问题。
到了2018年,管道局称,继续推进机构改革,突出效益导向的原则,以利润总额完成情况为依据,持续调整完善绩效薪酬管理。杨子珑称,也是在2018年与公司的诉讼过程中,自己已被停职,他只好选择去烘培店学习制作蛋糕。
“(之前)因为身份的问题公司不认可,(我)就想着找一个凭自己努力就可以实现目标的工作。”杨子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表示,之前长期与石油打交道,现在也想换个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