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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深圳将放宽外资准入标准

2019/5/25 12:38:00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这是继《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之后,深圳对社会化投资项目准入标准首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对优化深圳营商环境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下称《目录》)根据国务院、广东省政府最新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的基础上作了修订,详细规定了鼓励建设类项目、允许建设类、限制建设类项目和禁止建设类项目等四类项目。值得关注的是,新指引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放宽外资准入方面的变化。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目录》将煤矿项目列入禁止建设类项目,市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目录》还取消了钢铁、有色和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的核准、备案。

《目录》同时鼓励建设包括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目录》还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展绿色经济,“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在外商投资方面,《目录》规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与2014年本相比,《目录》调整了报国家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标准,取消鼓励类项目核准,将限制类项目的总投资由5000万美元提高到3亿美元。

对此,深圳大学教授魏达志表示,我们对国际资本进入深圳的态度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只要有商就招进来,而是进入一个全新的资源配置时代。如今,引进资本对中国虽然重要,但绝对不是单纯地引进资本,而是需要和引进资本一并配置许多叠加的优势和资源。

本次公布的《目录》为征求意见稿。记者从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新指引目录将最快于2019年9月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