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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再添债诉:张家港行申请诉前保全

2019/6/2 23:23:0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于惠如 *ST康得(002450.SZ)再添一宗债务诉讼,原告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839.SZ,以下简称“张家港行”)。

6月3日,张家港行公告称,公司就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材料”)、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钟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康得新光电材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户存款2亿元。请求判令归还贷款1.98亿元。

据公告披露,张家港行与康得新光电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当日,张家港行依约向康得新光电材料发放贷款2亿元,到期日为2019年9月13日。合同履行期内,康得新光电材料按约归还了本金200万元,尚结欠剩余贷款本金1.98亿元。

鉴于康得新复合材料(系康得新光电材料母公司)无法按期兑付短期融资券,康得新光电材料、康得新复合材料财务状况恶化。2019年1月15日,张家港行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书面通知康得新光电材料。康得新光电材料签收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后未能按通知归还贷款。张家港行于当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后经协商,康得新复合材料、钟玉于2019年1月25日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近期,张家港行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张家港行提出四项诉讼申请:判令康得新光电材料立即向张家港行归还贷款本金1.98亿元、逾期利息及复利;判令康得新光电材料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损失;判令康得新复合材料、钟玉对被康得新光电材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诉前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前三者承担。

目前,张家港行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户存款2亿元。

张家港行表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资产风险分类要求,已对该笔贷款作分类调整,并已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5月12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30日晚间,*ST康得发布了暂停部分业务的公告,称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决定自5月31日起暂停部分面向长期布局的业务和部分盈利状况不佳的业务。对于在业务调整中涉及的员工,上市公司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作出放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