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一直有汕头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呼声传出,可能性有多大?
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其中表示,原则上支持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支持汕头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
这份编号为“粤发改人案函〔2019〕193号(A)”的函件,答复对象为吴文兵等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头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答复内容综合汕头市政府、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商务厅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多方意见。
函件明确表示,关于汕头保税区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事宜,原则上支持提出的“支持汕头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但是考虑到自贸试验区扩区属于中央事权,具体能否扩区、扩多大区域、扩哪些区域、什么时候扩区,都由中央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省一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仅有建议权。
因此,广东省商务厅将充分考虑汕头市有关诉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向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方案,并提请广东省政府抓紧向中央提出申请,积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能早日实现扩区。
除此之外,还将积极支持汕头市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推动汕头市与自贸试验区政策联动、共同发展,在投资贸易便利化、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等方面积极探索。
同时,广东省人大代表还建议将汕头保税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对此,函件亦答复称,当前正积极推动汕头保税区转型升级工作。今年2月,汕头市政府向广东省政府上报了关于汕头保税区转型升级为汕头综保区的请示,广东省商务厅在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建议广东省政府将汕头保税区转型升级为汕头综合保税区的请示上报国务院。今年3月,该请示已上报国务院,并转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下一步,广东省商务厅将会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持续跟进后续转型工作,争取支持早日获批。
函件表示,保税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助于借助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和功能优势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事实上,这并非广东省级层面首次谈及汕头申报自贸区和广东省自贸区扩区。
2018年9月28日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上,广东省自贸办在汇报广东自贸区建设情况及工作重点时就曾表示,将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扩区,为汕头经济特区等地争取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平台。
广东自贸试验区于2015年挂牌,至今已满4年,为第二批自贸试验区。目前,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三大片区,分别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均在珠三角地区。
位于粤东地区、近年一直谋求在发展上有所突破的汕头对申报自贸试验区的积极性较高,今年初,时任汕头市委主要领导也公开表示,汕头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设立自贸区,加快打造新一轮改革开放新平台,擦亮特区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