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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负责人举报粮油公司做假账 谁动了中储粮的谷仓?

2019/6/7 9:45:00

2019年5月,全国粮食库存大清查之际,一封实名举报粮油公司库存短缺的信,被先后寄到了潢川县、信阳市、河南省纪检监察委。

写信人是河南信阳潢川县的伞陂粮油有限公司(下称“伞陂粮油”)经理李太生。他在信中表示,伞陂粮油的一批稻谷库存与账面不符,该批稻谷少了差不多1/10。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伞陂粮油稻谷库存账实不符一事,已被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储粮”)确认,并被要求整改。6月6日,新京报记者为此致电中储粮潢川县监管员王兰平,对方未回应具体情况。

李太生称,当地粮油系统的问题远不止于此。

在潢川县仁和、双柳、彭店、卜集等乡镇,新京报记者发现一些原粮管所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盖起了门面房、住宅楼,部分房屋已经售出,部分仍在出售。

5月21日,潢川县委外宣部主任透露,对于李太生的举报,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2019年5月14日,郑州某酒店,李太生手拿实名举报材料。 新京报记者 韩茹雪 摄

粮库账不符实 中储粮要求补齐数量

从2019年4月底开始,李太生就请病假不上班了。他带着公章,揣着举报材料,从潢川来到郑州,躲了足足一周。他要在国家发改委清查全国粮库之际,将伞陂粮油账实不符的事层层举报。

“粮食亏空厉害,库里的粮食和账上的对不上,其中83万公斤都是亏空。”5月14日,近50岁的李太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粮食入库后会有自然损耗,但是他所在的伞陂粮油粮食短少严重,“绝对不是损耗出来的,其实是账实不符”。

李太生对于粮食短少的讲述并非空穴来风。新京报记者获得了一份2018年10月22日签发的《中央储备粮油(托市粮)仓储管理整改通知书》,签发人为中储粮的一名监管员。其中写道稻谷短少数量为“1247490公斤”,要求伞陂粮油“立即补齐数量,确保账实相符”,整改时限为2018年10月22日至29日。

上述文件中的120多万公斤短少,是指粮食入库数量与出库数量的差额。李太生称,其中83万公斤是根本没有入库的、不存在的粮食,剩余的约40万公斤是粮食在保管过程中的正常损耗。

被确认稻谷短少的伞陂粮油,前身为伞陂粮管所,为潢川县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2004年,国务院发文要求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对国有粮食购销系统实行政企分开,伞陂粮管所因此成了自负盈亏的伞陂粮油有限公司。

作为中储粮集团的中央储备粮代储点,伞陂粮油为中储粮收购、保管粮食,依据其需求将粮食出库,并在整个过程中接受中储粮直接监管。作为回报,中储粮要向伞陂粮油支付粮食收购费、保管费。为了短少的83万公斤稻谷,中储粮向伞陂粮油支付了收购与保管费约200万元。

依据中储粮相关文件,出现短缺的这批稻谷是2013年、2014年在伞陂粮油入库的,原本计划2018年出库,由中储粮拍卖给南阳天冠集团。李太生称,但就在2018年10月,中储粮对这批稻谷进行出库检查时,库存短缺的问题被发现了。

图为中储粮针对伞陂粮油该批稻谷短少问题给出的《整改通知书》。 新京报记者 韩茹雪 摄

谁动了仓里的稻谷

“我是2016年调到伞陂粮油公司的,这批稻谷入库的时候我还没来。”李太生说,问题要追溯到上一任经理姜发科任上。而姜发科在2017年离任伞陂粮油经理,目前为伞陂粮油党支部书记,即将退休。依据相关规定,伞陂粮油主管日常事务的负责人为经理。

李太生称,为了避免对前任遗留下来的问题担责,自己调任伞陂粮油时,多次向人事管理部门潢川县粮食局提出审计要求,查清账目。他出示了多份向潢川县粮食局申请为姜发科进行离任审计的报告。

2018年5月,潢川县粮食局最终对姜发科进行了离任审计。5月14日,新京报记者在这份审计报告上看到,审计内容均为伞陂粮油的账面数字,未对粮库内稻谷进行实物清点,也未显示稻谷短缺的问题。

李太生认为,潢川当地的一些粮油公司做假账,从中储粮骗取粮食收购费、保管费,许多粮食库存账实不符的问题都与此有关,伞陂粮油的稻谷短缺问题也不例外。

5月14日,新京报记者见到了与涉事批次稻谷相关的多份账目。账目显示,仅2013年10月某日,朱士学上交稻谷3.67万公斤。依据账目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朱士学其实就是为伞陂粮油看大门的朱大爷。5月17日,朱大爷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粮食系统工作,但近十年来,他从未向粮油公司交粮,更没有收到过粮食款。

但朱大爷表示,2013年左右,姜发科曾向他要过身份证。“领导要就给了,不知道做什么。”

对此,姜发科于5月21日表示,要走朱士学的身份证,是因为农民喜欢收现金,不喜欢银行转账,用朱的身份证办卡方便资金流转。

对于稻谷库存账实不符的问题,姜发科称不存在亏空,多开的稻谷款是因为之前粮食损耗较多,折款弥补此前的粮食损耗款。

5月22日,新京报记者就稻谷短缺的问题联系时任潢川县粮食局局长余璞民。余表示,他现已调离粮食局,对当时的具体情况不清楚,不再回应相关问题。

5月21日,潢川县发改委的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潢川县纪委已介入此事的调查。“信阳市一级的检查报告很快会发布,是否存在短缺,到时候会有一个结果。”?

5月18日,仁和粮油公司原国有划拨土地上盖起的对外出售的楼房。 新京报记者 韩茹雪 摄

粮库上盖起“商品房”

除了伞陂粮油的稻谷短缺问题,新京报记者在当地走访调查发现,潢川县仁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仁和粮油”)存在违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仁和粮油位于潢川县仁和镇,距伞陂镇约30公里。与伞陂粮油一样,仁和粮油也由粮管所改制而来,其最大股东同为黄淮集团。

5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仁和粮油门前走过,看到一排粉红色的小楼临街而立,靠街面的为门面房,大多挂着某某商店的招牌;不临街的,则作为住宅楼出售。一名住宅楼的开发商告诉新京报记者,“盖房的地是从粮库(仁和粮油公司)买过来的。”

类似的门面房、住宅楼不止存在于仁和镇,潢川县下辖的彭店乡、双柳镇、卜集镇都有。在之前的多个住宅楼的销售广告上,售楼热线的手机号码机主均为樊忠。而“企信宝”显示,樊忠为仁和粮油以及彭店、卜集、双柳等共4家粮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些房子所在的土地原本属于粮管所,为国有划拨土地性质。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5月21日,新京报就此事询问了潢川县粮食局,工作人员拒绝回应。

对仁和粮油转让土地使用权、建房卖房一事,潢川县国土资源局早有耳闻。

5月21日,潢川县自然资源局(原潢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春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些土地是私下交易的,未经该局审批。

王春提供了一份原潢川县国土局于2018年9月向原河南省国土厅汇报此事的文件。文件显示,彭店、卜集、双柳的粮油公司处于仁和粮油代管之下,仁和粮油在2004年至2014年期间在原国有划拨土地范围内实施建设,涉事土地共6宗,总面积13855.1平方米,涉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为此,潢川县国土局在2014年至2017年间多次对仁和粮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交还土地、缴纳罚款。

截至2018年9月,6宗违法用地累计罚款155584元,已全部追缴到位,责令交还土地的处罚内容已申请潢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私下出让土地使用权,樊忠也受到了处罚。中共仁和镇纪检委于2017年8月下发的《关于给予樊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显示,樊忠“违反土地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错误是严重的。……为严肃党纪,挽回影响,最终给予樊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过这些土地上的房子仍然在售。双柳镇的一名房屋销售人员说,房子卖得很好,“带院子的已经卖光了,明年还会再建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