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举报信称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
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举报信称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过格力电器委托有专业素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公司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该举报信还强调,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据广州日报报道,4月24日,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格力诉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侵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空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需立刻停售侵权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4000万元。
格力于2008年4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实用新型专利权,2009年5月20日获得授权公告。
格力称,在以往空调机的生产中,前接水槽、后接水槽、引水槽、排水口等各零件或组件均为分开设计,需要分别开制多幅模具,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生产效率的低下。而且由于装备工序较多、装配关系较为复杂,容易产生因装配不严密导致的漏水、漏风凝露问题,空调运转时也容易产生因各零件热胀冷缩程度不同而导致的异响。
而格力的专利空调机,底壳与前后接水槽、引水槽均是一体成型,可以减少零件数量,减少装配工序,提高生产效率。空调机的漏水、漏风凝露、异响问题也大大减弱,由此获得市场青睐。
然而格力发现,这一专利技术竟出现在竞争对手的产品上。格力电器诉称,第一被告奥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广州某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万元。2017年10月10日及11月16日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涉案空调在法庭上被现场拆卸,以便法官与技术调查官比对技术细节。
此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同日宣判了格力诉奥克斯侵犯其他5项专利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