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佛山6月12日电 (程景伟 韩淑怡)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12日对外通报,截至5月31日,佛山检方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52件715人,提起公诉154件861人。
其中,佛山检方批准逮捕涉黑案件28件206人,提起公诉11件117人,包括谢某某等40人涉黑案、李某某等28人涉黑案等一系列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生介绍,佛山检方制定了14项工作机制,做好涉黑涉恶专项案件的线索排查移送、案件会商、捕诉衔接、督导指导、备案、讯问合法性核查、同步审查等,同时做好与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案件的提前介入和配合协作。
陈国生表示,为防止黑恶势力“东山再起”,佛山检方树立“全链条打击”理念,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的“生血”能力;大力支持侦查机关加大犯罪财富调查力度,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时封堵涉黑涉恶资产转移藏匿的渠道。在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环节,检方引导侦查机关深入调查黑恶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情况,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
截至目前,佛山检方办理的涉黑案件,冻结账户资金人民币8400余万元,扣押人民币52万余元、港币68万余元、汽车45台,查封房产105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