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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格力奥克斯大战生变:检测机构"变脸"

2019/6/13 15:15:00

格力电器(000651)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产品不合格一事已经发酵了快3天,目前监管部门的调查尚未有最新进展公布,格力电器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却已疑似“反水”。就在此刻,格力再次抛出“重磅炸弹”,于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将继续通过各类渠道不限量购买奥克斯生产的相关空调产品,并通过自有实验室、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和免费提供给任何有资质的机构检测。此公告一出,无疑让双方的战火愈烧愈烈。

格力称将继续检测奥克斯空调

格力电器在6月10日发出的举报信中提及,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实验室检测结论一致。在其此后贴出的检测报告中,这家第三方机构为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下称“四川电检所”)。

上述四川电检所成为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的关键。奇怪的是,随着举报事件的持续发酵,四川电检所的表态开始自相矛盾。6月11日,四川电检所所长张良龙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的确做了相关检测,对格力电器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按规收费。但在6月12日,四川电检所对《新京报》的答复则是,并不保证检测样品一定为奥克斯产品,参与公证的横琴公证处还表示,其不对任何一个结果做认定,也不能说受检产品一定是奥克斯。

短短一天,表态前后矛盾,令人困惑。

资料显示,四川电检所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直属单位,成立于1975年,经费由四川省财政拨给。1997年2月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中国赛宝(四川)实验室牌子,是中国赛宝实验室的成员单位之一。1997年6月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增挂四川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接受省技术监督局的领导,2006年3月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增挂四川省软件和信息系统工程测评中心牌子。

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剑锋表示,四川电检所应该是有检测资质的,但其对奥克斯空调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及权威性还有待进一步探究。

值得注意的是,在格力电器贴出的由四川电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明确写着受检单位为奥克斯,委托单位为格力电器。根据报道,检测还有公证处参与公证。也就是说,在检测时,四川电检所已经知晓是格力电器在检测竞争对手奥克斯的空调。但在举报事件持续发酵后,四川电检所的态度却变得暧昧,着实令人困惑

对于如何看待四川电检所不保证样品一定为奥克斯产品及横琴公证处表态不对任何一个结果做认定的问题,6月12日,四川电检所及其所长张良龙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截至发稿,格力电器及奥克斯方面均未就此进行回复。

就在一切充满悬疑之际,格力电器再次抛出“重磅炸弹”,于6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将继续通过各类渠道不限量购买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空调产品,并通过自有实验室、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和免费提供给任何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见证”。

奥克斯被举报产品去年检测“合格”

格力举报奥克斯一事引爆舆论,此前奥克斯方面质疑格力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曾表示已提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空调产品进行监督检测,目前公众尚在等待最终调查结果。

对于举报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关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对此高度关注。对于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奥克斯空调不合格,已经购买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权的问题,中消协表示不便回复假设性问题,以官网表态为准。

6月10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方面表示,对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高度关注,已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6月12日,对于事件调查进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未予回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则表示,要等调查核实有明显的进展才会对外通报,“目前就是核实调查”。至于调查会持续多久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等,该局未有进一步回复。

回过头来看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格力方面称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即主要涉及产品参数虚标问题。

事实上,虚标问题一度是电器行业的顽疾。产业观察者洪仕斌透露,前几年空调能效虚高是行业通病,“特别是在三四线市场,检查力度不是很大,又容易打擦边球的地方”。

不过,洪仕斌也指出,最近两年随着国家加大监管力度,空调产品虚标问题已经好很多了,“原来经常会发生的情况是,能效达标的就投放到一二线市场,可能不达标的就投放在农村市场”。

根据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官网信息,2014至2018年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检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四次,四次抽检格力与奥克斯均在其中,抽检结果无一例外均显示合格。

其中,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9月第三批次对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抽查中,共抽查了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等7省15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格力、奥克斯的空调产品位列其中。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制冷消耗功率、制冷量、热泵制热量、能效等级(能效比)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为河北惠菱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KFRd-36GWA-E18分体挂壁式空调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抽查中,包括了此次格力电器在举报信中提及的奥克斯型号为KFR-25GW/NFW+3的产品,这款产品在抽检中的结论为“合格”。就在4个多月后的2019年1月31日,格力电器委托四川电检所检测时,这款型号的产品在制冷消耗功率和能效比两个检测项目上都被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