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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科创板开板 权威人士解读上市初期五大新变化

2019/6/14 20:20:00

6月13日,在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开板仪式。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上海市市长应勇、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科创板开板。

易会满在科创板开板仪式上表示,证监会将会同各方坚持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充分发挥科创板的改革试验田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此带动资本市场的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他在致辞中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在科创板上市初期,各市场参与方特别是投资者要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新变化。

对于这几个方面的新变化,证监会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读。

注册制并不意味着随意上市

易会满提到的第一点是,发行方式改变后,如何平衡好注册制与把握上市公司质量这对关系,需要经过市场检验,这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势必带来退市这个“出口”会更加常态化。

在如何平衡好注册制与把握上市公司质量的这对关系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注册制是一种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监管制度,其中的两个要素分别是发行人要符合基本条件,以及市场各方要围绕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开展工作,尤其是发行人自身、中介机构,包括监管机构等。最后要形成一个市场化的约束机制。

“注册制不意味着随意上市”,有关人士强调说,股票公开发行涉及公众利益,在全球成熟资本市场上都要监管,实施注册制和把握好上市公司质量这两个概念并不对立。

他表示,理解上市公司质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规方面的质量,包括公司治理、会计规范、内部制度、公司合法合规持续经营等;另一个方面是公司的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监管部门在注册制中不去做实质性的判断,而是充分披露各方面的风险,最后由投资者根据披露的内容自己来审慎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

而监管机构也会有事中事后的追责措施。“如果发现中介机构没有勤勉尽责,也会有对应的监管措施甚至处罚,会建立起配套的司法保障措施,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欺诈现象。”

市场化定价 企业高估值发行的现象可能增多

易会满还提到,市场化定价后,与现有IPO定价机制有本质区别,企业高估值发行的现象可能会增多。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新股发行价格明确了是完全市场化的方式,确定对于新股发行定价不设任何限制。要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和配售等机制,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能力。

“具体的措施就是在科创板新股发行中,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来询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来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退市更常态化 倒逼企业聚焦主业

易会满在讲话中提到,科创板的市场化定价,与现有IPO定价有本质区别,势必带来退市更加常态化。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说,对于退市,首先在财务类指标方面,主板是纯财务指标判断的,但科创企业本身波动性就比较大,甚至允许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这种情况下,生搬以往的财务指标作为退市标准肯定不行,这时就需要优化财务指标。

他进一步举例说,科创企业的亏损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企业已经空心化了,没有业务了,按照规则这种企业还是要退市。“这次的改革中,就将企业的连续亏损及营业收入等指标也挂勾起来了。”

其次是市场化指标,比如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低于3亿元等。

第三是在程序上更严格,比如科创板退市直接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这样一方面会给市场一个更加稳定的预期,另一方面由于科创企业本身就有比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受行业周期等影响,如果退市后重新达到上市条件,虽然没有设置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但未来仍然可以依照新的注册程序去申请上市。

还有是执行更加严格,“比如现有板块市场上,有的企业主营业务不行了,但算上贸易收入就可以规避退市。科创板就不行,一定要是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收入,这也是倒逼企业聚焦主业。” 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

经验:创业板随供给增加首日涨跌幅回归理性 并未引发原有板块下跌

易会满提到,科创板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

证监会有关人士解读说,首批企业正式上市的话应该不远了,开板初期市场供不应求的现象会比较突出。“截止目前,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人超过了250万,假设每人拿出5万元参与交易,可参与科创板交易的资金规模大概会超过1000亿;从首批科创板主题基金申购情况来看,整个申购资金超过1200亿元,整体申购费率超过十倍”。

目前来看,各方对科创板期待较高,调研也显示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热情也比较高。因为发行上市初期,取消新股上市首日44%的限制,在价格形成期也就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之后股票的涨跌幅也由每日10%放宽到20%。让市场更加充分博弈,令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而打开价格波动的潜在空间,个股可能大涨大跌,这是在所难免的。

为了防止股价大幅波动,上交所也做了相关的安排,比如“盘中临时停牌”和“有效价格申报范围”,后者要求投资者在限价委托时需满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否则为无效申报。

此外,从历史经验来看,新设立的市场开办初期的波动都是比较大的。从数据来看,2014年6月25日中小板首批8家公司挂牌,首日的平均涨幅是217%。创业板的情况最具借鉴意义,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集体上市,首日平均涨幅达到106%,平均换手率89%。创业板首批上市第二日,28只股票的平均跌幅是8.15%;第三日继续下跌,平均跌幅为5.84%,第四日和第五日分别是平均上涨了2.7%和2.82%。

但在2009年12月25日,第二批8只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明显“降温”,8只新股首日平均涨幅为45.21%,8只新股的平均换手率也大幅下降,仅为72.24%;第三批是2010年1月8日,6只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平均涨幅进一步下降到32%。2010年1月20日,第四批创业板8只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创新低,首日平均涨幅仅为23%,接近境外成熟市场的涨幅,市场逐渐回归理性。

此外,创业板开市并没有引发现有板块的下跌。创业板开市后上证综指连续5日上涨了6.57%,深证成指连续4日上涨了6.05%。从这些数据来看,创业板的开设并没有产生资金的虹吸效应,没有导致现有市场板块下跌。

在讲话中,易会满提及的新变化,还有科创企业本身由于技术迭代快、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需要投资者理性研判,更加关注信息披露。以及在试点初期,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有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这也可能引发一些市场风险。

(马莉 实习生 孙雨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