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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来了 看十大要点:T+0 2.1%投资者可参与

2019/6/18 10:37:00

沪伦通正式启动。

6月17日在英共同主持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与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出席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简称伦交所)举行的沪伦通启动仪式。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了沪伦通《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伦交所开展沪伦通。

同日,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在伦交所挂牌交易,首家“A+H+G”公司诞生。

投资者应该如何参与沪伦通呢?有哪些投资者门槛呢?交易机制有哪些不同?来看看详细解答。

关注点一:东向额度为2500亿元,西向额度3000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的联合公告显示:

一是沪伦通是上交所和伦交所之间的双向安排,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两个部分。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中国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起步阶段,伦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已发行在外的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中国存托凭证。西向业务是指在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二是上交所和伦交所在各自规则中明确双方上市公司参与沪伦通需满足的条件,东向中国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名单高级上市部分的公司,西向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且其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上市名单。后续上交所和伦交所可视沪伦通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对发行人范围进行调整。

三是起步阶段,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展中国存托凭证和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后续将视沪伦通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调整参与跨境转换的市场主体范围。

四是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跨境转换业务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境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起步阶段,对沪伦通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管理;其中,东向业务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西向业务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开展跨境转换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在对方市场持有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和特定投资品种,以缩短跨境转换周期、对冲市场风险。后续可视沪伦通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对总额度和上述资产余额进行调整。

五是存托凭证发行上市遵循主场原则,适用存托凭证发行上市地的法律及规则。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同时继续遵守其注册地和基础证券上市地的有关规定。沪伦通下的交易结算活动应当遵循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六是中英监管机构将在尊重各自执法管辖权的前提下,遵照《上海与伦敦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安排,加强沪伦通项下的监管和执法合作,以保护两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两地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注点二:沪伦通上市条件公开

根据伦交所公布的规则,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GDR(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GDR)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CDR(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简称CDR)发行人必须符一定的标准。

伦交所上市公司登陆上交所,是通过在上交所挂牌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登陆上交所,俗称“东向业务”。CDR上市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符合证监会公开发行条件并获核准的公司;

二是在总市值方面,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

三是在上市年限方面,须在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上市满1年;

四是初始规模上,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根据申万宏源测算,假设上证180成分股全部在伦交所实现GDR的发行,5年总体融资规模为8900亿左右,年均融资规模为1780亿左右。

关注点三:投资者门槛300万,占比2.1%

CDR的审核流程包括境外发行人申请在境内公开发行CDR,核准程序上将由上交所接受报送材料并进行预审核,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报证监会,再由证监会对其申请进行核准,且不经发审委。在投资者门槛方面,投资者账户上至少要拥有3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包括账户中现金和证券等。

根据上交所的数据显示,持股市值在300万以上的账户大约有82万户,占比为2.1%。

没有300万元的投资者,不过一些券商表示,可以通过CDR战略基金投资沪伦通,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CDR将不需要单开账户,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通过普通A股账户就可投资CDR。

上交所上市公司是通过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登陆伦交所,即“西向业务”,相比之下,挂牌上市适用的规定较为宽松,要求已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以及市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发行GDR。另外,上市公司要对其未来12个月的运营资本充足性作出声明、提供详细财务尽调报告等,但该规定并非强制要求。

伦交所表示,沪伦通是将伦敦和上海资本市场联系在一起的一个“里程碑”,中国投资者“第一次能够直接投资于高质量的伦敦国际上市公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能够将这些证券整合到他们的标准投资组合管理实践中而不受配额控制。

关注点四:A股T+1,英股T+0且无涨跌幅限制

尽管上交所和伦交所的总市值较为接近,但两地在交易制度、品种、时间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如A股是T+1而英国则是T+0;A股有涨跌幅限制但英国则没有。

沪伦通和沪深港通也有区别,沪深港通两地投资者可以互相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投资者”跨境,但产品仍在对方市场。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存托凭证,再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产品”跨境,但投资者仍在本地市场。

在交易时间方面,上交所的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9点到15点,伦交所的交易时间为伦敦时间8点到16点,中英标准时差为8个小时,夏令时时差为7个小时,双方交易所几乎没有重合的交易时间。

关注点五: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的交易机制

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实行竞价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在竞价交易方面,交易机制总体上与A股保持一致,但也做出了一些差异化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与A股相同的涨跌幅限制,但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放宽至20%。

二是对于以非新增基础股票为基础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在上市首日不放开涨跌幅限制,并使用基础股票在伦交所市场最近收盘价转换所得的人民币价格作为开盘参考价,且上市初期不适用新股上市初期的监管规定。

三是境外发行人发放现金红利的,上交所不对中国存托凭证作相应的除息处理。

四是中国存托凭证每个交易日发布交易即时行情等信息,但不适用上交所《交易规则》关于股票异常波动指标和交易公开信息的相关规定。此外,中国存托凭证暂不纳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的标的证券范围。

关注点六: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沪伦通?

根据上交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三大条件。

第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第二,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

第三,不存在境内法律、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

关注点七:给A股带来哪些影响

华创证券近日的一份研报称,其意义在于开创了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新模式,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为两地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投融资便利机会;同时可借鉴伦交所成熟的制度建设,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深化中英金融合作。

沪伦通带来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中信建投认为,短期来看,由于东向业务不具备融资功能,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较高、参与度低,因此对A股资金面的影响十分有限。上交所最新的统计年鉴可以看到,持股市值在300万以上的账户大约有82万户,占比仅为2.1%。因此沪伦通上市以后,可参与的个人投资者较少,对A股资金面影响十分有限。

“对机构投资者而言,沪伦通的推出将带来增加优质投资标的、进一步分散风险、投资受沪伦通业务带动的金融机构等三方面投资机会。”中信建投还认为,如何能保证中长期市场的流动性则是沪伦通机制成功运行中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国盛证券分析师张启尧认为,沪伦通开通不涉及投资者跨境,两地市场并无直接增量资金入场,而是相互增加了投资标的和品种。一方面国内市场除了IPO外,再融资渠道丰富,历史上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情况较为少见;另一方面CDR发行力度和节奏在初期预计会严格控制,A股市场流动性影响偏中性。

关注点八:沪伦通起航,上交所伦敦办事处开业

6月17日在英共同主持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与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出席了在伦交所举行的沪伦通启动仪式。上交所表示,启动沪伦通是落实习近平主席2015年访英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探索,也是中英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在当今国际社会单边主义风头复苏的情况下,沪伦通的开通表明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决心不动摇,资本市场自主对外开放的脚步不停歇,推动各国经济金融合作共赢发展的信心不改变。

上交所指出,助推资本市场全球化是上交所当仁不让的使命,打造世界一流交易所是上交所砥砺奋进的目标。四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悉心指导下,在上海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沪伦通终于从构想成为现实,沪伦通为两地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了进入对方市场投融资的便利渠道,是继2014年沪港通开通后,境内外交易所互联互通模式的又一创新。上交所希望,沪伦通西向业务的开通能够为更多境内上市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知名度提供支持。与此同时,东向业务潜在发行人和市场机构正在积极咨询有关规则,发掘市场机遇,上交所期待沪伦通早日实现双向开通。

中国证监会表示,启动沪伦通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探索,也是中英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对拓宽双向跨境投融资渠道,促进中英两国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都将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此外,中英监管机构还签署了《上海与伦敦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就沪伦通跨境证券监管执法开展合作。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英国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合作,确保沪伦通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沪伦通启动之际,上交所伦敦办事处正式开业。

上交所伦敦办事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是上交所推行国际化战略的又一个重要的境外履职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按照上交所国际化战略,参与和支持上交所包括沪伦通业务在内的跨境业务开展;加强上交所与境外市场的联系,开展国际市场推介活动,吸引国际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扩展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影响力;研究境外市场动态,为上交所国际化战略提供决策支持。

关注点九:四年磨一剑

5天前,伦敦证券交易所宣布“沪伦通所有启动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满足条件的上海和伦敦上市公司将可在对方市场发行存托凭证(DR),通过沪伦通机制连接两个市场交易。”彼时,已释放出沪伦通渐近的信号。

2015年,在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上,时任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发表了对沪伦通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公开言论,中英两国政府宣布启动沪伦通可行性研究。此后,有关沪伦通何时推出成为市场持续关注的焦点。2018年10月,上交所出台《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标志着沪伦通制度建设框架已基本齐备。

今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依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这被视为扫除了沪伦通推出的最后一大政策障碍。

6月13日,伦交所集团CEO大卫·施为默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即将启动沪伦通的合作项目,这是中英双方密切合作关系的很好案例,体现了伦交所和上交所以及中英双方监管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他还表示,有关沪伦通的监管框架已经做完,交易规则也已最终确认,已有一家发行商做好准备开展行动。

关注点十:华泰证券摘首单

在17日,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泰证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在伦交所挂牌交易,这家上海、香港两地上市的公司已确认在伦敦市场发行最多8250万份GDR。

根据公告,华泰证券本次发行GDR的价格区间为每份20至24.5美元,预计将在英国市场募集16.5亿至20.2亿美元。如果发行顺利,华泰证券GDR预计将于6月20日正式在伦交所主板市场通过沪伦通机制实现交易。此次GDR发行量占到华泰已发行股本约10%,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

摩根大通、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担任华泰证券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汇丰银行和瑞信也参与了这笔交易。

上交所表示,如顺利发行,华泰证券将成为首家按照沪伦通业务规则登陆伦交所的A股公司,这意味着沪伦通西向业务迈出实质性一步。作为华泰证券A股的上市场所,上交所认为这对促进境内机构融入全球核心资本市场、促进上海和伦敦两大金融中心城市的合作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上交所称,未来会有更多A股公司通过制度创新登陆伦敦市场;同时,愿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的伦交所上市公司也会将上交所作为其上市地。

另外,上交所还宣布,对摩根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工银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予以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