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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天房集团风波续:天房投资原董事长林德君获刑

2019/6/20 0:45:00

天房集团风波不断。

6月18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天房投资原董事长林德君日前因单位受贿罪获刑,天房投资因犯单位受贿罪被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已另有两名天房集团高管被查。

在经历了去年年末天津市与保利集团的共管后,天房集团的混改已于今年3月末重启,由天房集团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背景的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启动。

天房集团子公司原董事长因单位受贿罪获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天房投资公司系天房集团全额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被告人林德君2011年8月任该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15年3月任执行董事、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2013年天房公司在山东省泰安市投资开发天房美郡国际城房地产项目。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林德君指使原天房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武某向时任XX工程公司董事长魏某、总经理刘某1索要现金人民币30万元;向时任泰安XX公司实际负责人孔某索要现金人民币50万元,用以向天房集团董事长邸某送礼及公司开销。在开发天房美郡国际城房地产项目期间,被告人林德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上述两公司请托,使其顺利承揽该工程。

2018年8月27日,监察机关在天房集团将被告人林德君传唤到案。案发后,被告单位天津天房投资有限公司向监察机关退缴犯罪所得80万元。

法院因而判决,被告单位天津天房投资有限公司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被告人林德君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对被告人林德君实行社区矫正。

(来源:裁判文书网)

天房集团原董事长、原党委常委均已被查

天房集团近期已有多名高管被查。

前述天房投资、林德君单位受贿案裁判文书中提及的天房集团董事长邸某,据最高检官网5月初消息,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邸达(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最高检官网)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邸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早在今年1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公布消息称,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炳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陷子公司贷款逾期,天房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遭冻结

天房集团全称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据官网介绍系由天津市大型房地产国企——天房集团、房信集团于2014年7月整合重组而成,被誉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房产开发的‘国家队’和民生改善的‘排头兵’”。

截至2014年,天房集团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十年前增长几十倍,旗下包括2家上市公司在内的全资、控股二级企业几十家,参股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等数家优质企业。

天房集团独资股东为天津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津诚资本”),后者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120亿元。

据天津市国资委介绍,津诚资本系非制造类市属集团国有股权承接主体和强力推进集团混改的操作主体,肩负集团混改操盘手、国有资本运营工作台、国资管理履职助推器的三重定位,将在助推全市国企深化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成立于2003年的天津天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房投资”)为天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6亿元。

因为子公司担保,天房集团持有的旗下上市公司天房发展股份近日被冻结。

天房发展6月14日公告称,因天房集团下属子公司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出现贷款逾期问题,同时天房集团为上述两公司的担保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天津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12.73亿元范围内的财产保全。

天房发展公告显示,据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1.5亿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3%;所冻结天房集团持有股份中,其中1090万股为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6月13日,冻结终止日为2022年6月12日;剩余4062.245万股股份为未质押无限售流通股,涉及两次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当前已累计轮候冻结股份 8124.49万股。

过去的一年,天房发展业绩不佳。年报显示,2018年天房发展实现营收34.01亿元,同比下滑46.43%;实现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滑38.24%;年末总资产316.63亿元。

天房集团重启混改

经历了去年年末天津市与保利集团的共管后,天房集团的混改经津诚资本决定于日前重启。

天房发展4月30日公告显示,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房集团《关于重新启动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确定混改基准日的函》, 经津诚资本研究决定,拟重新启动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以2019年3月31日为天房集团混改基准日,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天房发展表示,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投资者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由于天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天房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天房集团的混改始于2017年。天津市国资委曾于2017年6月和2018年4月两次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布天房集团混改方案,均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持有天房集团40%-65%股权。

而在去年12月,天津市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以携手推动天房集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由保利集团派出涵盖管理、财务、工程、运营等领域专业团队对天房集团实施共管,导入先进体制机制,以管理融合促进提质增效。

天房集团旗下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其时公布的《天津市与保利集团对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共管的信息披露函》显示,“协议的签订将为新起点上建设‘新天房’注入新动能,也是保利集团深耕天津市场、支持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来源:华泰证券研报)

华泰证券在今年6月推出的一份国企改革投资机会研报中,将天房发展列为“集团层面推进混改”值得关注的标的之一。华泰证券表示,若天房集团混改取得新的进展,天房发展作为集团旗下最重要的融资平台和地产平台,经营效率有望得到提升。

新京报记者 朱玥怡 赵毅波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