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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虚假宣传、过度消费…上海监管方连发4则风险提示

2019/6/21 8:52:00

上海监管方连发校园贷等4则风险提示

不良“校园贷”平台危害性极大,上海监管方提示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谨慎使用个人信息

新京报讯 (记者黄鑫宇)近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上海金融局”)官网发布《关于“校园贷”的风险提示》、《关于“培训贷”的风险提示》、《关于“美容贷”的风险提示》、《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4则风险提示。上海监管方在风险提示中对“校园贷”、“培训贷”、“美容贷”、“套路贷”的惯用手法、特征及防范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说明。

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

在对“校园贷”的风险提示中,上海金融局指出,不良“校园贷”平台危害性极大,贷款的目标对象往往瞄准那些存在盲目攀比、虚荣心、贪小便宜心理的大学生,极易导致涉世未深、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的学生过度消费或借贷,最后暴力催收迫使还钱,个别学生由于承受不住压力而酿成悲剧。此外,还有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演化为逐级敛财式传销诈骗行为。

当前,正值全国各大高校的毕业季,上海金融局特将“校园贷”主要惯用手法总结为三点。

一是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非法校园贷通过在学校内部及周围张贴墙体广告,或通过微信、QQ,在朋友圈及QQ群发布广告,宣称无担保、无抵押、放款手续简单、零手续费、直接用身份证就能申请贷款,当天即可放款。宣传广告很容易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二是规避法律风险,收取高额息费。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部分平台利用服务费、管理费等多种收费名目模糊利息计算方式、偷换概念,掩盖畸高利率以及收取“砍头息”等不法行为,有的甚至故意设置技术障碍,致使借款人还款逾期,以收取高额罚息。若借款学生到期无法偿还贷款,贷款平台会为其介绍到另外公司借钱,来偿还自家公司的欠款。借款人被诱导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拆东墙补西墙,导致借款人的债务越滚越大。

三是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这些贷款平台往往在办理贷款手续时,要求读取借款人的手机通讯录,若借款人不返还畸高本息以及逾期罚息,则委托不法催收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轰炸式骚扰借款人以及其手机通讯录联系人。有的公司用侮辱、诽谤言语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伪造、发布个人肖像进行诋毁,同时伴随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不法行为,逼迫借款人返还畸高本息。

抵制过度消费或超前消费

上海监管方提示广大群众及学生提高警惕,不要被不良“校园贷”平台欺骗,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五方面。

自觉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过度消费或超前消费。确因生活困难需要贷款的,要找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贷款。

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提防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或从事其他不法借贷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不参与不明“校园贷兼职”,避免部分借贷平台不法分子利用“熟人”“同学”等方式,诱导学生加入校园贷推广或代理行列。

一旦遇到还款压力或遭遇暴力催债等借贷问题时,应及时向学校、家人寻求帮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务必留存证据。签署相关借款协议的,务必如实表明学生身份和还款资金来源,务必留存协议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档、截屏图片等能证明协议约定内容的证据,以便相关部门开展查证工作,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培训贷“陷阱”多

而在“培训贷”的风险提示中,上海监管方也注意到了存在部分正规培训机构表面上提供课程费分期服务,实质却通过实际贷款机构一次性向客户发放贷款,贷款金额直接委托划转至培训机构,客户后续通过分期方式进行还款。此种经营模式,若涉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易产生培训机构未能正常收到资金或客户未能正常接受服务的问题。此类问题在客户申请退费时尤为突出,客户可能会遭遇培训机构不合理拒绝或延期退费,但贷款资金仍须按期偿还的困境。

上海监管方提示市民群众在选择参与机构培训时,务必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