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称“山东省化转办”)获悉,近日山东省化转办下发了《全省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化工园区和企业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7月底前制定完成建设实施方案,8月底前各园区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山东省是中国的化工第一大省,早在2015年,山东省化工企业进入《2018年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排行榜》的就已经有104家,江苏省以53家企业排名第二,浙江省上榜34家。虽然山东的上榜企业比江苏和浙江加起来都多,但山东的化工产业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2018年《化工园区30强排行榜》中,山东仅有4个化工园区上榜,少于江苏(7个)和浙江(5个)。
此次下发的《方案》明确,在园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方面,对因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化工园区,暂停化工园区资格,一年内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的敏感点、装置设施和园区办公场所,以及穿越园区社会道路、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等,按照承诺完成时限,制定搬迁、改造或拆除等具体工作方案。
在强化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运用方面,《方案》提出,对问题严重的化工企业先停产、再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坚决关闭淘汰劣质企业。对评级评价为“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逐企业制定关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取消生产经营资质,注销或变更相关手续。对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在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各园区检查是否设置了园区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管理人员不能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其中,在危化品储存方面,《方案》明确要求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与其生产的危化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在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