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店“文和友”海信店的“采购经理”,在朋友圈发布小龙虾采购信息,这怎么能不引起小龙虾供货商的注意。可当供货商将数十万的合同保证金、数万斤的小龙虾交给对方后,跑去文和友总部才得知对方两年前就离职了。
截至案发,“采购经理”黎某骗取合同保证金、小龙虾等财物价值共计91万余元。日前,经长沙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决,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冒充文和友采购经理骗了90余万
2018年1月,陈某经网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文和友公司杜甫江阁店的采购经理黎某。随即,黎某和陈某商谈洗洁精和酒精的采购事宜。
2018年2月1日,黎某将陈某带到文和友公司总部所在地,在一楼接待室和陈某进一步商谈合同签订事宜。随后,黎某伪造“文和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与陈某签订洗洁精、酒精供货合同。陈某因此对黎某是文和友公司采购经理深信不疑,于2018年2月1日、2018年6月16日先后向黎某支付合同保证金20000元和采购货品的借款10000元。
“之后,黎某以各种理由不还钱,从2018年6月25日开始无法联系。”2018年7月3日,联系不上黎某的陈某找到文和友总部索要押金,这才得知黎某早在2016年8月15日就离职了。
黎某曾在2016年3月14日入职文和友公司杜甫江阁店楼面经理一职,2016年8月15日离职。
据芙蓉区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7月期间,黎某谎称自己是文和友公司杜甫江阁店、海信店的采购经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酒店用品和小龙虾的采购信息,吸引陈某、程某、彭某、姚某前来与其接洽生意。而后,黎某以文和友公司的名义,与上述四人缔结口头或书面采购协议,骗取陈某、程某、彭某、姚某合同保证金、小龙虾等财物价值共计919711元。
供货商轻信假身份被骗数万斤小龙虾
记者梳理发现,多名供应商一共损失了数万斤的小龙虾。
2018年6月21日,黎某骗得程某保证金50000元。2018年6月22日至7月4日,程某连续13天向黎某供应28元每斤的中青型号的小龙虾,一共1.5万余斤,价值共计658248元。
2018年6月21日,彭某将960斤小龙虾交付给黎某,黎某于2018年6月28日支付20600元货款。
收到货款后,彭某更加相信黎某的身份。2018年6月29日至7月4日,彭某连续6天向黎某供应中红型号的小龙虾3412斤、大红型号的小龙虾2006斤,价值共计131232元。
因为黎某一直拖延货款,联系不上黎某后,程某等人只能找文和友总部要钱,这才知道真相。
2018年7月20日,民警在长沙市天心区熙台岭39号附近抓获被告人黎某。
找搬家的司机将小龙虾卖往株洲
被黎某拖走的这些小龙虾没有进入文和友的餐桌,去了哪里?
黎某承认,他将小龙虾销售给一个冯姓老板,所得赃款用于个人赌博。
芙蓉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黎某雇佣司机何某将小龙虾送至老板冯某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江南早市的门面销赃。
“2018年6月初,我在58平台上接了黎某一个搬家的订单,双方有过联系。”这名何姓司机称,2018年8月22日,黎某问他拖不拖货去株洲,给380元,高速费另算,他就同意了。当日黎某带他到程某的门面装了两批货,然后去株洲建设南路和车站路交会处的平和堂卸货。“是一对夫妻来接的货,卸完货后我就开车载黎某回长沙,就这样一直持续到黎某被抓。”
何某口中的夫妻正是冯某和她的丈夫。冯某在证言中称,2018年6月21日,黎某打电话和他联系龙虾收购生意。2018年6月22日,黎某带人开一辆面包车拖了一车龙虾送到株洲,他向黎某支付了20950元货款。“从 2018年6月22日到7月4日凌晨,黎某每天都向我供货,我每天都在销完货的白天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付给黎某。一直到7月14日凌晨黎某再次向我供货,从7月14日到7月20日每天都有,我仍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方式向黎某支付货款,只有最后7月20日的货款没有向他支付。”
(原题为《文和友前员工冒充采购经理骗走数万斤小龙虾,全部倒卖用来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