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1644-678 网址:www.00695.com
媒体新闻

上海整治预约挂号平台:优医岛加价操作被举报最多

2019/6/24 8:07:00

黄牛挂号的“江湖”越来越不好混了。

6月21日,上海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6月20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集7家第三方预约挂号平台,进一步明确有关预约挂号管理规定,要求规范、诚信提供预约服务,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加价预约挂号服务。同时,约谈上海挂号网(优医岛)立即整改加价挂号的违规行为。

从以往医院门诊外的黄牛贩号,到如今的第三方预约挂号平台变相加价,挂号加价从线下到线上,挂号难、看病难始终是医疗行业绕不过的问题。

约谈第三方挂号平台

对于此次约谈整改相关第三方预约挂号平台,上海市卫健委表示,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打击“号贩子”纳入治理行业乱象重点工作内容,针对预约挂号平台出现的网上预约需要支付服务费现场挂号另外支付挂号费、加价“服务包”、VIP服务通道、预约专家停诊信息通知不及时等问题,召集微医、助医网、导医通、健康之路、上海挂号网以及医院官方微信、支付宝生活号运营商等7家预约挂号平台,要求规范预约挂号服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良好的就医秩序。

上海卫健委指出,第三方预约挂号平台提供的预约号源价格不得高于健康云平台,对于首次发现并查实“加价”挂号的网站,暂停医疗机构给其提供预约号源4周;对于第二次发现的,根据整改情况无限期停止医疗机构给其提供号源;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上海卫健委通报称,结合前期梳理的12320的举报投诉信息,其中涉及上海挂号网(优医岛)加价挂号的相关举报信息最多。“经确认,本市三级医疗机构未曾向上海挂号网(优医岛)提供任何预约号源,也未曾与其签署合作协议,其提供的加价挂号行为是上海市卫生健康部门所禁止的。会上,上海挂号网(优医岛)表示将立即整改其加价挂号行为。如果该平台不能整改其加价挂号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将把违规线索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停止其预约挂号功能。”

此外,上海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号贩子”现象。预约就诊者的电话号码、IP地址和身份信息等资料应有明确显示及记录,对预约频率异常的电话号码、IP地址和身份信息应予以监控,建立异常预约黑名单制度。

跑腿代办业务并没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第三方预约挂号平台的加价“服务包”、VIP服务通道等变相加价,黄牛挂号的“传统模式”跑腿代办业务也并没有消失,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代理挂号”,会出现不少提供代理服务的网站。

6月2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某挂号服务网站联系到一位从事代挂号服务的行业人士,其微信名原为“上海各大医院代办挂号服务”,微信个人简介则显示“上海三甲医院专家挂号,住院办理,检查预约办理,代买药配药服务”。当记者表示想预约上海某三甲医院口腔科的某位专家门诊时,该人士要价400元,并称下周便可以预约上。当记者问及其预约路径是平台抢号还是医院内部加号时,该人士并未正面回答,只称“帮你预约”。

然而,记者浏览预约挂号平台发现,上述专家的预约量已达1026人,且其接下来两周的门诊均已约满。

而另一头,记者注意到难挂号的问题催生了所谓的抢票软件。以一款名为“寻票软件”的应用为例,用户需要进行积分充值方能设定主任医师等专家门诊的抢票任务,一次成功的挂号将消耗30积分即30元。截至发稿前,记者注意到“寻票软件”的挂号交流群人数已达1000余人,群公告中对该软件的功能作了介绍,“设定了定时抢号后,软件将在设定的时间进行自动抢号,并且软件在定时抢号后,软件将不设置抢号间隔时间,会不间断的进行查询号源,最大速度进行抢号。”此外,此类软件的另一功能是“挂机捡漏”,据介绍,“如果有人取消预约诊疗,软件发现号源即可抢到。”

相比“黄牛”的漫天要价,患者使用抢票软件似乎是更为划算的选择。然而,抢票软件也可能成为“黄牛”的工具。据此前媒体报道,不少黄牛背后有抢号团队,通过租用高性能的电脑设备和万兆光纤的网络端口,根据每家医院预约系统的漏洞使用对应的抢号软件,抢号成功率极高。此外,此类抢票软件并非万无一失,记者注意到不少用户在群内反馈充值续费失败、软件上的挂号信息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暗流涌动的“挂号江湖”背后,反映的无疑是信息不对称与医疗资源紧缺的问题。记者注意到不少患者在挂号平台下留言称“挂号困难”“异地就医困难”等。而一位曾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神经外科就诊的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华山医院顶尖的脑科专家挂号诊疗的“代理费”甚至高达一万元。

不过,记者注意到,相关部门对于公立医院的预约诊疗收费早有规定,原卫生部于2009年下发《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公立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与第三方预约挂号服务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额外的预约挂号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