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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交行招行浦发三银行面临美方限制?究竟是何原委

2019/6/26 10:18:00

近期国内外媒体报道有关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在美涉诉案件事宜,一石激起千层浪。

《华盛顿邮报》日前发表报道称,三家中国大型银行拒绝执行美法院关于违反朝鲜制裁调查的传票,将面临被切断美元清算渠道的风险,并根据案件细节,猜测我国三家银行分别为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下称“三家银行”)。

受此消息影响,6月25日三家银行股价开盘后持续走低,交行、招行和浦发银行A股盘中最大跌幅分别达3.5%、8.46%和4.32%。上市银行板块也整体下挫,领跌A股。与此同时,招行、交行的H股股价同样表现不佳,其中,招行H股盘中一度跌10%,交行H股盘中最大跌幅也达4.35%。

当天下午,三家银行、外交部、中国银行业协会先后对此事作出回应。截至收盘,三家银行跌幅均有所收窄。其中,招行A股报36.13元/股,跌4.82%,浦发银行收报11.66元/股,跌3.08%,交行A股报6.1元/股,跌3.02%。

据《金融时报》报道,业内资深人士指出,该报道并非针对最近发生的事件,报道中所指调查已在今年3月一审,仍在司法进程中。据了解,传票之争还将于7月12日在华盛顿的一家法院进行二审。另外,对于美政府是否会对我三家银行采取措施,美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未予评论。目前没有确凿信息表明中资银行会受到制裁,预计中资银行应也不会失去美元清算资格,市场对此不应过度解读。

三家银行纷纷回应

6月25日,三家银行就此事进行了回应。

交通银行表示,交行注意到美国《华盛顿邮报》相关报道,相关案件涉及美国法院向中资商业银行调取存放在美国境外的客户信息,属于跨境调查取证的司法协助范畴。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司法协助应当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规定方式进行。交行始终坚持稳健发展理念,走国际化、综合化发展道路,积极主动遵循中国和海外机构所在地的法律、监管规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目前没有受到任何因涉嫌违反制裁法律的调查,没有依法应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

招商银行表示,招行注意到美国《华盛顿邮报》相关报道,内容涉及美国法院向中资商业银行调取客户信息。这属于跨境调查取证的司法协助范畴,依据中美两国签署的《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司法协助须依据该协定规定的方式进行。招行一贯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联合国相关决议以及其他适用的制裁法律,没有受到因涉嫌违反任何制裁法律的相关调查。

浦发银行表示,“我行关注到境外媒体报道涉及我行信息,说明如下:事件起源于美国司法机构在对客户进行调查时,要求浦发银行直接向美国方面提供该客户资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个人或者其他实体均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境外提供相关客户信息资料。我行未因涉嫌违反任何制裁法律而受到相关调查。浦发银行作为一家注册在中国的上市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月25日,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政府一向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面落实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我们不但要求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联合国的制裁决议,也一贯要求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要严格遵守当地的监管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同时配合好当地的司法,执法部门的监管行动。与此同时,我们也一贯反对美方对中国企业进行所谓的长臂管辖,我们希望美方加强同各国在金融监管等领域的双边合作,包括合乎各方国内法的信息交流,通过双方的司法协助和监管合作渠道来解决跨境信息的共享问题。”

中资银行遭遇美国法院长臂管辖的通常情况

三家银行在美遭调查一事,也让美国长臂管辖的问题再次进入舆论视野。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介绍,长臂管辖权(long-arm jurisdiction)是美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确定自己对案件是否拥有管辖权的一项规则。起初,长臂管辖权作为美国国内法,仅被适用于美国居民。其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美国法院越来越多地对非美国居民实施长臂管辖权,即只要美国法院认为外国被告与法院之间具有最低限度联系,即便该被告不在美国国内,美国法院仍可能对案件拥有管辖权。实践中,美国法院常常依据长臂管辖权,将外国企业或个人纳入管辖范围,并按照美国法律判决其承担责任,无论该外国企业或个人的行为是否发生在美国。

“美国法院适用长臂管辖,往往都出于其全球战略和海外利益,其本质上是强迫其他国家的企业或个人遵守美国法律,这既侵害了其他国家的司法主权,也不符合国际法精神,因而常常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卜祥瑞称。

中资银行此前也有在美遭遇长臂管辖的经历。据卜祥瑞介绍,目前,一些大型的中资银行在美国都设有分支机构,美国法院通常就是以这些分支机构作为“连接点”,认定这些银行与美国法院之间具有最低限度联系,从而对这些银行总行甚至我境内分行行使管辖权。即便是那些在美国没有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只要利用美元清算系统开展跨境业务,也可能被美国法院以从美元清算系统获益为由,认定这些银行与美国法院之间存在最低限度联系。

据了解,当前,中资银行遭遇美国法院长臂管辖的通常情况是,中资银行境内机构的客户是美国法院案件的被告或被执行人,中资银行仅仅因为是被告或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开户机构而被卷入诉讼,并被美国法院判决履行跨境送达、调查取证及协助冻结、扣划财产等义务。若银行不予履行,就有极大可能被美国法院判定藐视法庭并被处以高额罚金等处罚。

“这些案件中,中资银行本身往往并无不当行为,与案件原、被告双方的争议也没有任何关联。但是,由于美国法院运用长臂管辖权的广泛性,中资银行被无辜卷入美国法院的案件中,从而饱受讼累。”卜祥瑞称。

中银协回应:中资银行依法不应该履行美国法院的判决

在此次事情中,三家银行究竟是否应该按照美国法院的判决要求,直接向美国案件原告提供中国境内机构的客户信息,一直是外界争论的焦点。

从上述三家的回应可以看出,本次事件属于跨境调查取证的司法协助范畴,应依据中美两国签署的《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司法协助须依据该协定规定的方式进行。

对此,卜祥瑞认为,美国法院未经中国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同意,仅仅依据其国内法,就判决中资银行向美国案件原告直接提供受到中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中国境内机构的客户信息,属于典型的对中资银行行使长臂管辖权,明显违反《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一系列中国法律相关规定,中资银行依法不应该履行美国法院的判决。

此外,卜祥瑞还表示,通过司法协助途径从其他国家获取证据材料作为一种国际社会公认的合理取证方式,被广泛运用于跨境调查取证,中美两国之间也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并且实施渠道畅通、有效。具体而言:关于民事司法协助,中美两国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中美两国之间签订有《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因此,美国案件原告完全可以依照上述条约的约定,通过司法协助这一合法途径,向中资银行调取中国境内的客户信息,中资银行将予以配合,依法提供协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包括《公约》《协定》在内的国际司法协助条约都会对条约适用的范围和限制、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具体办理流程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和被提出请求的双方都应当善意履行,确保条约行之有效。”卜祥瑞称。

来自市场的声音

随着事情的持续发酵,一些市场分析人士也表达出对此事的看法。

京东数字科技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撰文称,这个事件的报道时点微妙,未必是特朗普政府打压中国的主动之为,反而可能是美国国内矛盾和分歧的一个集中体现。华盛顿邮报作为美国主流媒体之一,历来同特朗普的“关系”堪称水火不容。

“在G20召开前夕释放这个信号,制造不和谐音符,华盛顿邮报颇有让特朗普总统‘难堪’的意味。”沈建光称。

沈建光还表示,华盛顿邮报此篇报道,也存在断章取义,传播一面之词之嫌。美国的长臂管辖由来已久,对银行和实体企业以违规经营、洗钱等罪名进行罚款也屡见不鲜。自从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主要银行总计被罚款超过2430亿美元,即使华盛顿邮报报道有一定事实依据,罚款也是最可能的结果。

申万宏源研究所首席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则表示,考虑到三家银行仅处于非常早期的配合调查阶段,以及三家的体量和中美两国当前的微妙关系,直接被美国制裁、切断与美国金融体系联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此外,上述美国华盛顿法院在今年3月的一审中以不配合调查为由,判决三家银行藐视法庭,要求在2019年7月12日二审结束7个工作日之后,将开始支付每日5万美金罚款,直至交出证据为止。对此,马鲲鹏称,每日5万美金的罚款需支付至本届大陪审团任期结束。华盛顿特区大陪审团任期一般为18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6个月,按最长24个月任期满打满算,每天5万美金,2年3650万美金,约合2.5亿元人民币,占三家银行净利润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