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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五部门规范互联网租房:违规发布房源超3次将被禁发

2019/6/27 8:22:00

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僵尸房源……长期以来,北京不少租户饱受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不规范之苦。昨日,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的这些乱象,市住建委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获取房源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获客,有关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

去年以来北京市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主要网站,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下架违规房源信息92万余条,冻结违规用户账号约7万个。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要点1超30日房源信息须下架

内存

该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要点2

三次以上违规禁用所有网络平台

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发布住房租赁信息主体。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此外还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对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要点3

市住建委网站可查从业人员信息卡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如有更好的针对“黑中介”、“二房东”等治理措施,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影响

30天以上房源下架

利于清除“钓鱼房源”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北京乃至全国,现在二手房买卖市场都已经相对规范,但租赁市场房源发布存在一定的违规、违法行为。所以针对互联网发布租赁信息做规范是必要的,也是有利于市场平稳的。

他表示,意见稿影响最大的市场应该是业主直接租赁房源,中介公司推广意愿将大大降低,很可能会大量减少广告展示量。后续很可能出现中介企业、公寓企业大量增加可控租赁房源推广的现象。

另外,在意见稿中,值得关注的是,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这颠覆了过去很多互联网发布平台的游戏规则,目前一家机构多个端口交叉发布房源,同一套房源不同机构同时发布,都是主流。多家中介公司表示,这个规定有利于大公司,而中小公司只能依赖中介费打折吸引客户。

目前互联网平台上很多房源都是重复的,多个中介往往重复展示。有的发布的房源价格标得很低,或者是很多年之前的价格,引诱租客上钩,联系之后则告知房子已经没了,转而推荐其他房源。此前执法人员就发现,一些知名的互联网平台上,还挂着很陈旧的房源信息,最早的还有十年前的,不仅误导了租房者,还有“钓鱼”的嫌疑。

此次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包括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等。确保的就是真实、准确、合法的房源信息。张大伟表示,30天以上房源下架,有利于避免“钓鱼房源”的存在,按照正常租赁市场,一般租赁房源成交周期都在1-2周。

解读

意见稿从源头切断黑中介主要揽客途径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表示,该征求意见稿强化源头治理。当前北京已将“黑中介”列入“八黑”之一。通过媒体报道,不难发现,未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黑中介”,其欺骗消费者的手段大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租客上钩,再通过设置合同陷阱等侵害租赁当事人权益。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及人员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同时禁止互联网平台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信息的企业及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这样,从源头上切断了“黑中介”揽客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