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夏丹)6月28日,中国证监会披露,江西证监局依法对百乐米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及其董事长等高管共被罚款149万元。
其实5月24日,江西证监局官网就已经披露此案的详细信息。因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乐米业”)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虚假记载营业收入、虚假记载存货、虚假记载短期借款等负债项目等行为,江西证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同时处以60万罚款,对百乐米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锁根,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刘小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于其他高管给予警告及5万、3万元不等的罚款,共计罚款149万元。
经查明,百乐米业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包括虚假销售原粮导致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915.5万元,2017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50.4万元。虚假销售大米及米粉导致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904万元;2017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99.29万元等。
此外,公告显示,百乐米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锁根和监事会主席、实际控制人彭小琴是夫妻关系。百乐米业存在为张锁根、彭小琴担保未披露的行为,2016年年报未披露金额为1440.37万元,2017年半年报未披露金额为2084.38万元。
百乐米业是新三板挂牌公司,但自2018年2月12日起股票就已暂停转让,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其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而且2018年6月29日,百乐米业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称目前其股票仍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在今年6月27日的公告中,百乐米业还表示,除了不能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外,百乐米业还存在停工停产(已恢复部分生产)、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涉及多起诉讼引发资产受限及债务增加、部分董监高未正常履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百乐米业主要从事粮食的收购、加工生产和销售业务,即以水稻、大米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大米、米粉等各种米制品。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一品香米”、“盘中经典”系列等大米及“百乐怡”系列米粉产品。
新京报记者 夏丹 图片来源 证监会官网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