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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地产商实名举报官员侵吞国有资产 纪检监察部门介入

2019/6/29 15:34:00

新京报讯(记者 程亚龙)一篇地产商实名举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原民政局局长毛新民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涉黑涉恶的文章引起关注。

28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事件因举报人杨洪中购买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外毛新民的房屋引起。杨洪中称,其在施工工地被堵门的情况下,被迫同意购买毛的房产。

之后,杨洪中发现房屋用地系民政局所有,被时任县民政局局长毛新民及时任民政局财务股股长的陈东明占为己有。毛新民则表示称,并不存在强迫交易,房屋占地土地系其个人购买。

6月28日,息县县委网信办陈姓负责人称,杨洪中在网上实名举报前,县纪委与公安部门均已介入调查此事,待调查结束后,将会进行通报。

地产商实名举报官员“敲诈”

28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杨洪中,就其文中举报原息县民政局长毛新民父子阻挠施工,敲诈其400余万元及其侵吞国有资产一事,进一步了解。

杨洪中称,2015年1月,由其负责的息县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一切手续办妥后,进场施工,当月底,毛新民长子(息县某乡镇干部)开车到施工现场,封堵了工区出入口,称项目影响了他家的房子,次日又找来大货车堵路导致正常施工无法进行。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杨洪中及其合伙人陈文景,购买了毛新民及与其房屋同属于一栋楼的陈东明的房屋,陈东明系原民政局财务股股长。

“工地每耽误一天,都要赔不少钱。”杨洪中称,这栋楼位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以外,又因占地面积少,无法单独进行招拍挂程序重新建设,对他们施工方来说,完全没有一点意义。但迫于无奈,与毛新民签署了拆迁赔偿协议,承诺赔偿210万后,才得以施工。在举报文章中,杨洪中将这一行为称作“强卖”。

杨洪中的合伙人陈文景也表示称,因陈东明的房屋与毛新民的房子同属于一栋楼,他们也与陈东明签订了拆除赔偿协议,赔偿230万元,分次付款。

杨洪中称,直到2018年,他才得知毛新民、陈东明卖给他的房屋占用的土地为原息县物资局的土地,土地出让给县民政局后,时任县民政局局长毛新民及时任民政局财务股股长的陈东明,将土地占为已有,“这是经县纪委监察委查实的情况,土地属于国有”。

6月28日、29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息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纪委介入 被举报人回应:颠倒黑白

28日,新京报记者分别联系了毛新民、陈东明两人,陈东明电话无人接听。对于网传举报文章,毛新民称,杨洪中颠倒黑白,目前他已经报警。

毛新民称,棚户区改造新建的楼房距离其自有的房屋最近处仅3.7米。2015年1月底,棚户区改造经常施工至凌晨2点,导致其无法正常休息,当时他向县委领导汇报后,是县执法大队要求该工地停工。

毛新民称,当时杨洪中的合伙人陈文景托中间人找他协商,同意购买他的房屋,并非其强迫卖给杨洪中及其合伙人。房屋占用的土地,原属于息县物资局,是其个人购买,并不是属于民政局的资产。

6月28日,息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人员称,他们已关注到举报文章,文章中涉及情况已汇总到县网信办。息县网信办一位陈姓负责人介绍称,杨洪中在网上实名举报前,县纪委与公安部门均已介入调查此事,目前正在进行调查,近日将就此事,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