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的产品政策,只赢了“保费”,输了盈利能力,2022年亏损13.57亿元、2023年亏损6.48亿元,两年总计亏损超过20亿元。
文/每日财报 栗佳
“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将过去九年的盈利赔了个精光”,这句话用在“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光大永明人寿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20年前,在政策东风下,像许多雨后春笋般萌芽而起的合资险企那样,光大永明人寿应运而生,开启了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的本土化探索步伐。
在经历了身份上由合资向中资的转变后,光大永明人寿曾一度陷入困境而迷茫,但好在处于瓶颈期时也做出了相应战略调整,以谋求突破。
然而,转型之路也伴随着阵痛,尤其是在当下市场竞争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光大永明人寿如何走出连亏两年的泥潭,来提升业务、产品,乃至渠道的创新能力,也将成为未来的一道必答题。
就在市场焦点转向光大永明人寿时,近日又有消息称,公司首位市场化招聘而来的总经理刘凤全或将卸任,由公司董事长孙强暂代行总经理职责。离职传言背后或许就是业绩不佳所带来的压力。
01
两年亏完前九年的盈利,所为哪般?
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的光大永明人寿,是由具有逾百年海外寿险经验的加拿大永明金融与中国光大集团携手组建的,成为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
目前股权结构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50%,是控股股东;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持股比例24.99%;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各为12.505%。
在成立后,光大集团给予了光大永明人寿充分的业务支持,不仅双方签署了一揽子团险协议,而且旗下光大银行网点全部对其开放,同时两者还共同发起成立了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于2012年开业。
纵观整个光大永明人寿的成长史,毫无疑问,光大集团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支持者角色,而光大永明人寿的成立和发展壮大也使得光大集团补齐了在保险领域的布局,两者互补关系越来越强。
拥有光大集团这个“香饽饽”而源源不断输送的保险单量,照理说可以让光大永明人寿“锦衣玉食”,业绩增长自然水到渠成。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光大永明人寿目前面临的业绩增长压力并不小。
保费规模方面,光大永明人寿在经历了2014年保费收入降至23.85亿元的低谷之后,往后时间里的保费增长便一路上扬,并于2018年首次突破百亿大关,成功跻身百亿俱乐部。
就在2018年底,光大集团发布《公开招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消息,此次高调“揽才”引发业内不少关注。
来自“国寿系”的刘凤全于2019年4月出任公司总经理,这也是公司股改后,首位面向同业市场化招募的总经理,此前几任总经理均来自股东派出或是公司内部提拔。
刘凤全曾任中国人寿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团险销售部副总经理,团体业务部总经理,贵州省分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等职。其任职5年来,公司保费规模大踏步增长,从2018年的103.44亿元到2023年末的194.73亿元,几近翻番。
但是激进的产品政策,只赢了“保费”,输了盈利能力,2022年亏损13.57亿元、2023年亏损6.48亿元,两年总计亏损超过20亿元。而在2022年之前,其盈利数值一直不高,均维持在1亿元左右徘徊。也就是说,前些年好不容易所获取的稀薄利润,完全没有覆盖住目前的亏损,压力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自2022年以来,光大永明人寿保费收入也开始出现增长乏力之势,增速不升反降,已从当年的21.28%高位降至2023年末的14.04%,值得警惕。
02
偿付能力提升,难解利率下行难题
去年以来,已有多家险企面临着偿付能力水平下滑的局面,为扭转局势,不少保司采用增资发债的方法提高偿付能力,这种做法是短期内快速提升险企流动性和偿付能力的必要之举。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共有21家保险机构发债23笔,合计发债规模达到1061.7亿元,为历史最高值。
光大永明人寿也不例外,去年12月中下旬,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规模不超过12.7亿元(含12.7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顺利获得监管部门批准,这也是光大永明人寿近些年来为提升偿付能力实施战略的最大一次“手笔”。
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来看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光大永明人寿2023年四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18%,比2022年末提升了21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0.94%,同比大幅提升了45.25个百分点。
与当前处于低谷的投资收益指标相结合来看,光大永明人寿持续提升的偿付充足率,却并没有给自身业务带来多大的提振作用,这点也值得深思。
具体来看,根据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一览表,光大永明人寿具备股权、不动产、信用风险三项投资管理能力。但自去年以来,随着市场利率的不断下行,对各大保险公司的实际收益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对像光大永明人寿这样的以万能险业务为重要抓手的保司,更是一记重击,或面临着一定的利差损风险。
尤其是在去年6月,监管层面出手对定价利率大于3%的保险产品,以及保底利率在2%以上的万能险产品进行下架调控下,光大永明人寿多款产品不得不面临下架或被动下调结算利率的局面,以此来符合监管要求。
这样的无奈之举,意味着对客户和保单持有人不再具有强吸引力,也会进一步降低客户的投资回报率,从而增加了退保的可能性。
03
退保率和退保金双双激增,改革转型势在必行
随着季节的更迭而节节攀升的退保率也已经印证了以上这一点,数据显示,2023年1-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当期光大永明人寿综合退保率分别为1.34%、2.14%、2.91%和3.44%。
其中,光大永明附加增利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更是以7.07亿元的金额成为年度退保冠军;而在综合退保率居前三名的产品中,光大永明理财二号年金保险和光大永明安鑫二号年金保险的年度退保费用也分别高达3.98亿元、2.01亿元,对应的退保率甚至分别达到惊人的73.14%和81.58%。也就是说,以上三个产品在2023年就累计退保了13.06亿元,是当年亏损额度的一倍之多。
值得注意的是,从业务和产品结构上看,以上产品均为寿险产品和来自银保渠道,也显示出长期以来光大永明人寿尚未摆脱对银保渠道的依赖,以及对年金险等理财型保险的倚重。
当然,这样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当其冲的是,虽然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险产品能够增强客户粘性,对于光大永明人寿来说存在一定益处,但高度依赖于银保渠道也会让自身展业能力提升和产品创新方面受到极大阻碍,这是目前其需要克服的缺陷。
其次,光大永明人寿在产品类型上同质化严重,且银保渠道所售产品大多以年金储蓄替代性产品为主,具有轻保障、高返还的特征,产品的内涵价值较低,无法为自身创造较高的收益。这也是近些年整个银行系险企存在的通病,虽然光大永明人寿在渠道拓展上不断转型,但更多的仍是集中在从趸交到期交的产品迭代层面,并没有真正改变整个银保渠道较为简单粗放模式的底层逻辑。
最后,投资理财型产品占比较高的问题,更会进一步影响到投诉方面。黑猫平台数据显示,光大永明人寿目前投诉量已达131条,消费者投诉的业务类别主要集中在寿险业务,主要投诉原因为对保单退费、虚假宣传、消费误导等情况的不满。
显然,过去片面追求当期利益、简单依靠单一渠道竞争的红海已然不复存在,光大永明人寿需要探索高质量创新发展,才是转型中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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