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泰勒
刚刚,北京楼市传来大消息。
北京废止离异3年内不得京内购房政策
3月27日,北京市此前发布的“离异3年内不得京内购房”的限购政策文件被废止,也就是说,从今天起,离婚后购房不再受离婚年限限制。
2021年8月,北京住建委发布公告显示,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到,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以来,各地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落实保交楼、降低房贷利率等一系列举措,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系统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改革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多地持续优化地产政策
3月22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通知显示,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2月7日,深圳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本次通知调整主要为:1、深户取消了落户和个税社保的年限要求,之前要求是入户满3年且社保满3年,新政后落户即可买;2、非深户购房社保或个税要求,由原来的5年限制改为3年限制。
2月6日,北京市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在该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果需要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全市的整体限购政策即可,不再受到“双限购”的制约。
调整后,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的以下四类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一是在京未拥有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二是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三是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四是在京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北京市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所在地,为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自2015年8月起执行北京市级和通州区级“双限购”政策。此次调整,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将有利于促进疏解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在城市副中心安居置业,实现职住平衡。
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这意味着,非上海户籍单身人士社保缴纳满5年,可以在外环以外(崇明除外)限购1套住房。同时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青浦新城、奉贤新城以及金山南转型等重点区域继续实施更优的人才安居购房政策。
1月27日,广州发布通知,提出自即日起,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广州也成为一线城市中首个部分放开中心城区限购的城市。
广州此次新政策规定,不论是否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个人新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名下已有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计入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