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才表态已较大程度降低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变动带来的影响,月底却被税务机关要求缴税,或致2023年由盈转亏,博汇股份(300839)到底发生了什么?
4月1日盘后,深交所向博汇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明确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并说明前期 “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二级市场方面,在发布税务风险提示公告后,博汇股份股价低开低走,今日跌幅达8.74%,报收8.56元/股。
突发税务风险
上周五(即3月29日)晚间,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
公告显示,博汇股份重芳烃衍生品2023年7月—12月共销售14.04万吨, 2024年1—3月共销售8.5万吨(预估)。若按通知书缴税,对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亿元和2亿元,博汇股份2023年度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2023年前三季度,博汇股份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增长57.47%。
事实上,市场对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影响早有耳闻,但此前博汇股份给出的预期一直是“影响已较大程度降低”,这让本次公司被要求缴纳消费税的消息变得颇为突然。
回溯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其中规定“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博汇股份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具有年产40万吨环保芳烃油和年产40万吨重芳烃的生产能力,前述政策执行对公司影响颇为直接。
2023年7月3日,博汇股份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表示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可能会对经营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不过公司已对售价进行调整,将价格向下游传导,同时将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制定相应应对方案。
在此后的机构调研中,消费税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成为投资者重点关注的话题。按照博汇股份的回复口径,公司受消费税政策变动的影响已经减弱。
最近的一次公开表态是在2024年3月6日,博汇股份明确表示已较大程度降低消费税政策变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具体举措方面,公司已在去年三季度完成对重芳烃生产装置的改造、工艺升级、生产路线优化,开发出多种重芳烃衍生品,提高产品质量,细化调整产品品类,同时部分环保芳烃油产品通过进一步深加工,开发出基础油、橡胶增塑剂、油剂等多种新产品,产品向下游延伸,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交易所发函关注
税务调整对公司影响的变化,博汇股份是如何判断的,又是何时知晓需要缴纳消费税一事?对此,深交所发函予以关注。
据函件内容,深交所要求博汇股份明确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并说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结合“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区别联系、产品分类及缴税适用的法律法规、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情况,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与此同时,深交所要求博汇股份说明消费税金额的确定依据及缴纳消费税事项截至目前的具体进展,并测算公司“重芳烃衍生品”如调整为按照“重芳烃”分类缴纳消费税,在调整前后对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科目和金额,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的公告中,博汇股份已经提及了与税务部门沟通的相关进展:自2023年7月起,公司开始对芳烃抽提装置进行改造,产品由重芳烃升级到重芳烃衍生品,且就产品升级改造、生产情况、产品变化等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保持沟通;2023年9月,正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检测、鉴定报告等升级备案资料书面文件,同时报备公司将正式销售开票。主管税务机关另行对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进行了取样检测,并未提出异议。
基于上述沟通情况,博汇股份在完成产品调整、报备后,正常开展销售、开票等生产经营活动。
而对于本次“重芳烃衍生品”被税务部门要求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博汇股份表示存在异议,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目前,公司已成立应对小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论证。
在公司看来,按照相关规定,消费税是按税目表具体征税的,即税目表中列示的产品要征税,没有列示的就不在征税范围内,所有的消费税税目表及相关公告中都没有列示重芳烃衍生品;与此同时,税务总局公告的法规中均提到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为两种不同产品,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
为便于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本次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相关事项,博汇股份将在2023年4月2日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责编:陈丽湘
校对: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