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间,知名地产公司世茂集团(00813.HK)在港交所发布的一纸清盘呈请公告引发市场关注。
4月8日早间,世茂集团公告称,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
受此消息影响,世茂集团股价大幅下挫,截至收盘报0.37港元每股,下跌18.68%,总市值跌至14亿港元。
“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以施压世茂解决债务问题,保护自身权益。世茂需尽快形成重组方案,并可采取法律措施反对呈请,或通过协商尝试让请求被撤销或拒绝。如果清盘呈请未能被法院驳回或未被撤回,将对世茂债务重组进程形成一定影响,若法院最终颁布清盘令,将对世茂债务重组方案造成显著负面影响,也将阻碍其债务危机解决、经营恢复。”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
公告显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182条,若公司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公司于开始清盘之日(4月5日)后就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将属无效;若该呈请其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4月5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产权处置均不受影响。
谈及应对举措,世茂集团在公告中直言,公司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本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本公司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本公司鼓励所有境外债权人仔细考虑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之公告所简述之重组方案并支持落实重组”。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世茂集团刚刚推出筹划已久的境外债务重组方案。
3月25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披露了建议的境外债务重组条款,涉及世茂集团、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BVI) Limited(物业公司)及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
据公告,重组方案为债权人提供了四个选择,包括短期工具、长期工具、强制可转换债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组合。同时,世茂集团的控股股东许荣茂先生也将未偿还的股东贷款交换为新的长期票据和强制可转换债券。
短期工具方面,短期票据及短期贷款年期为6年,分配予所有计划债权人的短期票据及短期贷款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30亿美元。
利息将按短期票据或短期贷款(视情况而定)未偿还本金额50%的金额予累计,于重组生效日期起计首四年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以及自重组生效日期起计第五年起以现金形式悉数支付。
若以现金悉数支付利息,年利率为5.0%;以实物形式支付任何部分利息年利率为6.0%。
长期工具方面,长期票据及长期贷款年期为9年,分配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40亿美元。
长期工具未偿还本金额的利息将予累计并按下列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于重组生效日期起计首六年每年3.0%,全部以实物支付;及自重组生效日期起计第七年开始每年2.0%,全部以现金支付。
此外,公告显示,控股股东许荣茂透过其全资拥有公司向世茂集团提供本金总额39.63亿港元的贷款,以及向公司附属公司提供本金总额38.39亿港元的贷款。
控股股东将把本金额6亿美元的未偿还股东贷款交换为本金额6亿美元的新长期票据及未偿还股东贷款本金总额减去6亿美元交换为等价本金额的强制可换股债券。
不过,此后市场有消息称,世茂集团关键债权人小组考虑反对公司提出的境外债务重组计划。
该小组的财务顾问华利安透露,债权人小组计划在投票中反对该重组计划,并呼吁其他债权人效仿。
3月28日,世茂集团发布2023年财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额约为594.64亿元,较上年下降约5.7%。合约销售额为428.22亿元。合约销售面积为294.7万平方米。毛利约为58.48亿元,同比增加约10.7%。毛利率为9.8%。股东应占核心业务亏损约为145.08亿元。
债务方面, 截至2023年末,世茂集团的净负债率约为473.2%,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约为88.7%,现金短债比为0.04。其银行借贷、其他金融机构借贷以及债券的还款额合计约为2639.6亿元,其中一年以下为1513.9亿元。
“2024年,房地产市场恢复仍依赖于购房者预期能否修复,供求两端政策仍有发力空间,‘三大工程’将是政策发力主要方向,预计将对稳投资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会对销售恢复、稳定预期起到积极作用。各方均认清当前市场形成较为一致的认知,积极寻求解决债务问题困境。”刘水表示。
责编:陈丽湘
校对:冉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