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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新“国九条”明确资本市场改革路径 强监管防风险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4/4/15 9:59:00

长江商报消息编者按

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第三个“国九条”。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4年、2014年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新资本市场“国九条”。而每一次“国九条”的发布,都为中国资本市场锚定全新方向,注入稳健发展生机。

新“国九条”远近结合,综合施策,既找寻了当前市场所遇问题的政策最优解,也高屋建瓴地指明了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开启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同一天,中国证监会发布加强退市监管的配套政策文件,并就若干项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各交易所亦有一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十年磨一剑,中国资本市场“国九条”再升级。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围绕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家层面发布的和资本市场相关的第三个“国九条”。《意见》共9个部分,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锚定金融强国建设这一奋斗目标,从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行业机构发展、监管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分阶段提出了未来5年、到2035年和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发展目标,擘画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蓝图。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监管部门已密集出台多个文件聚焦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当日中国证监会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沪深北交易所也就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股票上市规则、分红、减持、退市等方面。

资本市场锚定未来全新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意见》共提出9方面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意见》明确,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加快形成。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高质量资本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相关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把握好投融资、一二级市场、入口与出口、场内与场外等各类均衡关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有效治理。

对此,《意见》在多个重点方面都做了安排。例如,在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方面,提出三个方面要求,包括要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

《意见》提出,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业内预计,随着严监管全方位加强,未来企业上市门槛将进一步提升。

证监会指出,与前两个“国九条”相比,新“国九条”主要呈现三个特点,包括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特别是针对去年8月以来股市波动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回应投资者关切,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推动“1+N”政策体系落地实施

强大的资本市场是现代经济的标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九条”坚持系统思维、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将与相关方面组织实施的落实安排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规则,该政策体系的主线就是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证监会集中发布4项政策文件,从发行准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等各方面系统性提出政策措施,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

《意见》发布当日,证监会又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并就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发行监管方面包括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市公司监管包括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和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公司监管主要是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交易监管是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此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也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

证监会指出,在强监管方面,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上市公司监管要突出全链条监管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围绕严把上市关、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3个方面持续发力;机构监管要推动回归本源,做优做强,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交易监管要促进公平高效,规范各类主体和资金的交易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

在防范风险方面,将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健全预期管理机制、统筹开放与安全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机制安排和政策举措。特别是要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完善风险监测处置机制,着力稳信心、稳预期。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将落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适应性、包容性,促进资本形成,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等创新,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当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等重要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下一步,还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