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由于我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部分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拷贝了PDF文件的文字而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称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西藏珠峰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造成较大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要求西藏珠峰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