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郑皓元、闫嘉宁| 实习生
主编 |陈俊宏
4月26日晚,青海春天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其子公司听花盛世收到了成都市武侯区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结果显示,听花盛世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其处罚款180万元。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由武侯区市监局立案调查的听花盛世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已调查终结。经查实,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 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听花盛世处罚款180万元。
对此,青海春天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处罚是武侯区市监局在对听花盛世有关经营活动进行了调查后作出的,公司及子公司都诚恳的接受,并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听花酒经销商将认真汲取教训,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其还称,听花盛世开设的门店将于近日恢复营业。
此前,3·15晚会曝光了“标准装售价5860元,精品装售价58600元”的听花酒。据央视财经报道,3·15晚会记者探访了一家听花酒体验店,店内的广告展示:这款酒具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保障男性勃起功能、调节生理紊乱、抗衰老等功效。听花酒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相关规定。一经报道,迅速引起了市场关注和消费者热议。
当晚,上交所向青海春天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青海春天核实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报道中的行为,并深入调查该行为是否涉及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
值得一提的是,4月22日,青海春天公告称,由于编辑和复核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将晚于原定计划,将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
根据青海春天此前的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其预计2023年实现营收为2.32亿元至2.4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227.69万元至8821.97万元,同比增长45.12%至55.08%;预计归母净利润为-2.22亿元至-2.8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05亿元至-2.7亿元。
财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青海春天实现营收1.61亿元,同比增长24.93%;归母净利润为-7033.12万元,较上年同期收窄6.73%。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青海春天已连续三年亏损。2020—2022年,青海春天的营收分别为1.24亿元、1.28亿元和1.6亿元;净亏损分别为3.2亿元、2.49亿和2.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