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河南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公司发行股票文件存在在建工程、净资产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董事长李和鑫、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延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公司及李和鑫、李麟、吴延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