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5月7日,ST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拟处以2.32亿元罚款。
拟罚款2.32亿元
公告显示,ST阳光于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阳光集团通知,阳光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
官网信息显示,阳光集团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涉足毛纺服装、医疗器械、生态农林、大数据管理、海外矿业等产业,是中国纺织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39位、中国制造企业252位,是众多国际著名品牌的金牌供应商。
根据ST阳光一季报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阳光集团持有公司2.2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2.69%,目前均处于质押状态。
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不涉及公司,且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复牌后连续2日跌停
ST阳光方面,该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制造业,同时有子公司涉及热电行业。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
业绩上,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同比减少13.86%;归母净亏损1亿元,同比减少185.35%;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39亿元,同比减少30.22%;归母净亏损2717万元,同比减少1289.41%。
另据公司4月底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指出,江苏阳光曾支付给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7亿元,但截至报告日,未按承诺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而由于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已于5月6日由“江苏阳光”变更为“ST阳光”。
ST阳光于4月30日停牌,5月6日复牌后已连续2天一字跌停,截至5月7日收盘,ST阳光每股收报1.38元,公司最新市值25亿元。
股东户数方面,截至今年一季度末,ST阳光股东总户数降至9.98万户。
编辑:舰长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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