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董持续“亮剑” 又有两家公司收督促函
证券时报记者 聂英好
独董近期持续“亮剑”,5月8日晚间,又有ST聆达(300125)与*ST工智(000584)两家上市公司独董发出督促函。
ST聆达公告显示,近日收到3位独立董事刘黎明、林善浪、何少平共同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见函》,3位独立董事督促企业及时回复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此前在4月29日,ST聆达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重点关注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ST聆达《2023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公告显示,ST聆达关联人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容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023年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占用金额为1560万元,截至目前仍有1072万元尚未偿还。
针对前述情况,大连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要求ST聆达进行整改。
同时,ST聆达3位独立董事还督促聆达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立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到位。
3位独董还要求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负责将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限期收回,以确保整改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整改进展,把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ST聆达原股票简称聆达股份,成立于2005年,此前主要从事余热发电业务,在2020年光伏行业高景气时期,收购了生产光伏电池片的嘉悦新能源,跨界进入光伏行业。
根据ST聆达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该公司2023年归母净亏损2.62亿元,这已经是2020年以来,聆达股份连续第4年亏损。该公司于4月30日开始“戴帽”。
*ST工智在8日晚间公告,收到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事项函询。
该函询显示,鉴于*ST工智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对该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对该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否定的审计意见。
*ST工智独立董事就这一结果指出,公司在2023年6月调整管理团队后,已经消除了2022年年审报告保留事项的影响,管理团队在*ST工智内部控制规范性及涉及4个保留事项能够尽快处理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2022年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得到了一定的纠正,管理团队已经完成了一个项目的完整退出,3个未尽项目均已经明确了处理方案,且处于有序按计划退出实施中。
针对*ST工智2023年年报相关事宜,独立董事提出四大意见。第一,针对*ST工智收入确认的问题,请公司会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亚太事务所仔细论证,尽快得出结论。
第二,关于*ST工智2023年审计报告中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4个主体,根据亚太事务所就该4个事项发表的审计意见,请*ST工智提供关于这四个保留事项在2023年提供给亚太事务所的所有材料。
第三、第四则是进一步增强*ST工智合规运作意识和强化子公司管理的意见。同时,独立董事提醒公司尽可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此前,*ST工智(原“哈工智能”)2023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其2023年度对4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采取清算退出、股权转让等形式的处置,但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