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记者 | 张一诺
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将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支农融资业务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相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不真实;跨年度列支手续费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等,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合计681万元。其中,总公司221万元,分支机构460万元;25名责任人同步受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蒋新伟、原宇玲、倪宏、周志文、纪翔、刘团聚、李旭、洪祖强、杨卫、崔晓博、钱磊、姜掌厚、梁晓旭、王彦波、余饶林、程向民、周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王学刚、蒋士亮、潘振雄、郭钢、武运宝、李彦君、沈宁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何祖望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5月17日在港交所公告,1-4月经由公司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获得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2104.95亿元、604.7亿元及291.52亿元。